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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自然资告字(2020)99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陕西秀山水泥(集团)永安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镇安县月西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镇安东立矿产有限公司镇安县朱家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县大秦钾矿有限公司长岭钾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商南金牛工贸有限公司三官庙-樟子沟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4日
主办: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公安网备号:611002020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