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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自然资告字〔2021〕138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山阳县秦金矿业有限公司山阳县刘家峡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3日
主办: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公安网备号:611002020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