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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21 11:07:53                   浏览量:46136

商洛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商洛市统计局

(2022年4月18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三调”全面采用国家利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的高精度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底图,综合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4年,经300多名调查人员共同努力,调查了61.48万个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经商洛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1.81万公顷(177.20万亩)

水田0.01万公顷(0.19万亩),占0.11%;

水浇地0.3万公顷(4.32万亩),占2.44%;

旱地11.51万公顷(172.69万亩),占97.45%。

耕地主要分布在洛南县、商州区、山阳县、镇安县,占全市耕地的79.1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0.62万公顷(9.2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23%;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2万公顷(16.82万亩),占9.49%;

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59万公顷(53.87万亩),占30.40%;

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9万公顷(47.88万亩),占27.02%;

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29万公顷(49.38万亩),占27.87%。

二、园地2.19万公顷(32.89万亩)

果园0.09万公顷(1.31万亩),占3.98%;

茶园0.49万公顷(7.42万亩),占22.55%;

其他园地1.61万公顷(24.16万亩),占73.47%。

园地主要分布在商州区、商南县、山阳县,占全市园地的60.82%。

三、林地169.80万公顷(2546.98万亩)

乔木林地158.59万公顷(2378.81万亩),占93.40%

竹林地0.09万公顷(1.42万亩),占0.06%;

灌木林地5.33万公顷(79.86万亩),占3.13%;

其他林地5.79万公顷(86.89万亩),占3.41%。

山阳县和镇安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36.86%,其余县区林地均匀分布。

四、草地1.52万公顷(22.74万亩)

天然牧草地1.08万公顷(16.19万亩),占71.20%;

其他草地0.44万公顷(6.55万亩),占28.80%。

主要分布在商州区、洛南县等2个区县,占全市草地的79.29%。

五、湿地0.24万公顷(3.53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市湿地类型主要为内陆滩涂。分布在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等4个区县,占全市湿地的88.1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18万公顷(77.66万亩)

城市用地0.12万公顷(1.83万亩),占2.35%;

建制镇用地0.82万公顷(12.32万亩),占15.87%;

村庄用地3.82万公顷(57.19万亩),占73.64%;

采矿用地0.37万公顷(5.55万亩),占7.1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5万公顷(0.77万亩),占0.99%。

七、交通运输用地1.63万公顷(24.55万亩)

铁路用地0.07万公顷(1.03万亩),占4.20%;

公路用地0.72万公顷(10.86万亩),占44.25%;

农村道路0.84万公顷(12.59万亩),占51.30%;

机场用地0.004万公顷(0.06万亩),占0.24%;

管道运输用地0.0003万公顷(0.01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1万公顷(33.07万亩)

河流水面2.03万公顷(30.43万亩),占92.03%;

水库水面0.11万公顷(1.57万亩),占4.75%;

坑塘水面0.02万公顷(0.35万亩),占1.07%;

沟渠0.02万公顷(0.24万亩),占0.73%;

水工建筑用地0.03万公顷(0.47万亩),占1.42%。

主要分布在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占全市水域52.31%。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商洛“一都四区”建设夯实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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