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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公示草案

发布日期:2022-12-09 17:47:15     来源:空间规划科              浏览量:25168

一、 规划背景

为适应商洛市商州区城市高质量发展,服务南大门片区的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合理地指导规划用地建设,充分考虑到南大门片区的实际发展状况,依据《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及《商洛市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使得商洛市南大门片区重大项目落地,拟对商洛市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进行调整

二、 规划调整范围

《商洛市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北靠龟山公园,西接赵湾村,南跨沪陕高速延伸至周家磨沟峪,东侧紧邻周家磨沟东侧山体规划范围总面积232.99公顷研究范围344.79公顷,包含南侧山体的农林用地和部分居住用地。   

本次调整区位于《商洛市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北侧。规划范围东临惠民中路,西接龟山,南连环城南路,北靠候塬村,总用地面积69.4公顷,其中调整用地合计21.4公顷。本次研究范围辐射南秦河沿线绿,涉及《商洛市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范围。

三、 规划调整情况

3.1路网调整

《商洛市南大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龟山大道与环城南路之间的跨河桥梁去掉。

3.2用地调整

本规划区调整地块合计8处,总调整用地面积21.4公顷。

原地块一中小学用地(A33)面积为3.84公顷,地块二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1.08公顷。地块一和地块二西侧为防护绿地,面积为0.31公顷,分别与地块一与地块二合并。

调整后地块A-01中小学用地面积为40807.44平方米,容积率≤0.9,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5%

调整后地块A-02零售商业用地面积为11500.83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3m,绿地率≥30%

原地块三公园绿地(G1)面积为0.53公顷,地块四医院用地(A51)面积为6.68公顷,地块三部分调整为防护绿地(G2),面积0.22公顷,部分与地块四医院用地(A51)合并,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R2),面积为6.98公顷。

调整后地块A-03由原公园绿地(G1)调整为防护绿地(G2);

调整后地块A-04由原医院用地(A51)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R2),调整后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35%

地块五医院用地(A51)面积为5.61公顷,调整后地块A-05为居住用地(R2),调整后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35%

地块六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调整后地块A-06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原地块七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2.53公顷,地块八防护绿地(G2)面积为0.25公顷。地块七和地块八西南侧为广场用地(G3),面积为0.31公顷,分别与地块七、地块八合并。

调整后地块A-07零售商业用地(B11)面积为27681.86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33m,绿地率≥25%

A-08由原广场用地(G3)部分用地与东侧防护绿地(G2)合并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3.3研究范围内调整

原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

并且在原加油加气用地西侧900米处新规划一处加油加气用地(B41),面积为0.27公顷。

四、 规划相关图件

1、区位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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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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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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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整地块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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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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