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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商征告〔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02-22 17:11:11                   浏览量:1926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商洛市秦韵教育城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实施方案》规定,现就商洛市2022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商洛市2022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2月8日陕政土批〔2023〕93号审批土地件批准。批准用途为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批准征收土地位于商州区杨峪河镇,面积1.5397 公顷(23.0955亩)。土地所有权人为柏朵山村、房湾村及有关村民小组。征收土地范围、面积以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人口安置途径。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之和为72540元/亩。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实行货币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事项期限、地点。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杨峪河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商洛市秦韵教育城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实施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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